转运商品按中国海关规定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通关。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应以自用,合理数量为限。海关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管理原则是:既方便正常往来,照顾个人合理需求,又要限制走私违法活动。据此原则,海关规定了个人每次邮寄物品的限制,免税额和禁止限制邮寄物品的品种。对邮寄进出境的物品,海关依法进行查验,并按章程征税或免税放行。因此要以合理数量为限,即旅客本人自用,馈赠亲友而非出售或出租。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具体情况所确定的正常数量。海关流程如下图示:
国际物流禁运品
(一)快递禁运品:
1. 难以估算价值的有价证券及易丢失的贵重物品,如:提货单、核销单、护照、配额证、许可证、执照、私人证件、汇票、发票、本国或外国货币(现金)、金银饰物、人造首饰、手机。
2. 易燃易爆、腐蚀性、毒性、强酸碱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品,如:火柴、雷管、火药、爆竹、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酒精(液体和固体)、硫酸、盐酸、硝酸、有机溶剂、农药及其它列入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“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”中的化工产品。
3. 各类烈性毒药、麻醉药物和精神物品,如:砒霜、鸦片、吗啡、可卡因、海洛英、大麻等。
4. 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运的物品,如:文物、武器、弹药、仿真武器等。
5. 含有反动、淫秽或有伤风化内容的报刊书籍、图片、宣传品、音像制品,激光视盘(VCD、DVD、LD)、计算机磁盘及光盘等。
6. 妨碍公共卫生的,如尸骨(包括已焚的尸骨)、未经硝制的兽皮、未经药制的兽骨等。
7. 动物、植物以及它们的标本。
8. 难以辨认成分的白色粉末。
9. 私人信函等。
(二)航空禁运品:
1. 威胁航空飞行安全的物品,指在航空运输中,可能明显地危害人身健康、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或物质。主要有以下几类:
A. 爆炸品:如烟花爆竹、起爆引信等;
B. 气体:如压缩气体、干冰、灭火器、蓄气筒(无排放装置,不能再充气的)、救生器(可自动膨胀的)等;
C. 易燃液体:如油漆、汽油、酒精类、机油、樟脑油、发动机起动液、松节油、天拿水、胶水、香水等;
D. 易燃固体:自燃物质,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,如活性碳、钛粉、椰肉干、蓖麻制品、橡胶碎屑、安全火柴(盒擦的或片擦的)、干燥的白磷、干燥的黄磷、镁粉等;
E.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:如高锰酸钾;
F. 毒性和传染性物品:如农药、锂电池、催泪弹等;
G. 放射性物质;
H. 腐蚀品:如蓄电池、碱性的电池液;
2. 未加消磁防护包装的磁铁、磁钢等含强磁的制品。
3. 任何药品。
4. 其它航空禁运品,如:粉末状物品(不论何种颜色) 、液体(不论使用何种包装)、外包装有危险标志的货品、没有国家音像出版社证明的音像制品(含CD、VCD)、刀具、榴莲、带气火机、涉及“武器”和“枪支”概念的任何货品(含玩具)等。
(三)中国禁止或限制进境物品
(1)中国大陆禁止进境物品
1. 各种武器、仿真武器、弹药及爆炸物品。
2. 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。
3. 对中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道德有害的印刷品、胶卷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激光视盘、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。
4. 各种烈性毒药。
5. 鸦片、咖啡、海洛因、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过瘾的麻醉品、精神药物。
6. 带有危险性病菌、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、植物及其产品。
7. 有碍人畜健康的、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、药品或其它物品。
(2)中国大陆限制进境物品
1. 无线电收发信机、通信保密机(如雷达等发射机、接收机设备)。
2. 关系国计民生,实行国营贸易管制的商品(如玉米、大米、煤炭、棉花、石油、锑及锑制品、钨及钨制品等等)。
3. 色情物品、赌博设备。
4. 鲜活类物品,易腐烂货物,动物乳制品、蜂蜜、蛋类。
5. 药品、医疗设备,疫苗、血液制品等生物医疗制品,农药、兽药。
6. 烟草、酒、糖、红木、种子(其它繁殖材料)、化妆品、食品等。
7. 移动电话(手机)、无线电接收器和发射器等通迅设备、计算机部件和零件。
8. 濒危物种(濒危动植物)及其产品、文物古董、音像制品(光盘、磁带、录像带等),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制品、宝石、珠宝、珍珠、象牙、兽皮、毛皮(皮草)。
9. 船舶备件、航材备件、汽车备件等。
10. 外交邮件。
11. 暂时进口后需复运出口的(如体育比赛设备、摄影组设备),展览品进口后需复运出口的。
12.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(世界知名品牌、奥运标志等等,有“正式授权委托书”的可以收寄)。
13. 机电产品为:LED(晶元、晶体)、IC(集成电路)、电路板、线路板等电子元器件,钻咀、电动工具等机械设备及零配件,手表、摄像机等(仅适用于港澳台地区不可收寄件,但港澳台地区正式报关D类允许收寄)。
2010年4月中国海关关于奶粉的最新规定,奶粉的完税价格为200元/千克,奶粉的税率为13%,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(含50元)以下的,海关予以免征,建议会员购买自己消费的奶粉时选择每包裹最多2桶奶粉邮寄。
注:个人邮寄进口物品海关征税及完税价格表
加入链接:
海关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publish/portal0/tab399/info231089.htm
海关总署解读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调整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publish/portal0/tab1/info234600.htm
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publish/portal0/tab3889/module1188/info362458.htm